通信界訊 8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五部門發布《關于開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遴選一批智能制造優秀場景,以揭榜掛帥方式建設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智慧供應鏈,在各行業、各領域選樹一批排頭兵企業,推進智能制造高質量發展。
《通知》明確,各省(區、市)可推薦的優秀場景、示范工廠項目申報數量為30個、15個。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累計數量超過300個的省(區、市),可推薦的優秀場景、示范工廠項目申報數量為40個、20個。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優秀場景、示范工廠項目申報數量為10個、5個。推薦單位應當加強對最終入選項目的指導和服務,給予優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示范工廠培育基礎上創建智能制造先行區。
其中,申報主體的智能制造水平應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件安全可控,解決方案無知識產權糾紛。
申報主體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線上申報(https://submission.miit-imps.com),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申報主體應當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達到國家標準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級及以上或滿足相關行業智能制造指導性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