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案涉案人員正在不斷升級。公安部有關人士19日向新華網記者證實,公安部在偵辦黃光裕經濟案件中發現,公安部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鄭少東及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相懷珠存在違紀違法嫌疑。目前,鄭少東、相懷珠二人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據透露,2006年,黃光裕因企業“原罪”事件一度被調查,但最終有驚無險,黃涉險過關。鄭少東、相懷珠兩人可能因為涉嫌此事件而相繼被調查。
2008年12月23日,鄭少東在全國公安機關經偵系統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表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各級公安經偵部門要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講究執法方式方法,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人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鄭少東說:“對涉嫌犯罪企業的正常經營賬戶、資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人員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要從辦案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出發,根據必要與可行的原則,正確適用強制措施。”當時因一月前剛剛傳出黃光裕涉嫌“操縱股市”案,鄭少東對企業高管“慎用”強制措施一出,立即引起各界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