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手機廣告的相關政策不完善,現在還處于灰色地帶,沒有廣告運營資質的移動運營商卻在做著廣告交易,可以說是打了一個政策擦邊球,原則上是不被允許的。
天極Chinabyte12月1日消息(于藝婉)盡管還不甚成熟,但是,手機廣告這種新生事物還是今年的熱門字眼。近日,易觀國際針對手機廣告和移動營銷的話題進行了專項探討,并得出了包括政策擦邊球、產業鏈有待完善、亟待出臺行業規范等多個結論。
易觀國際助理首席分析師符星華表示,手機廣告的出現已經使得原來CP-SP-運營商-用戶的直線營銷方式變為了網狀營銷,廣告創意、內容制作等多個新角色的出現已經打破了原來傳統增值業務的經營模式,但是,整個產業鏈還有待于完善。
從目前來看,移動運營商還是現有產業鏈上不折不扣的領頭羊,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分別于今年3月和7月對外宣布了手機廣告項目的啟動,這也成為行業內對手機廣告更為關注的原因之一,“但是,手機廣告的相關政策不完善,現在還處于灰色地帶,沒有廣告運營資質的移動運營商卻在做著廣告交易,可以說是打了一個政策擦邊球,原則上是不被允許的。”符星華說。
于手機用戶來講,如果在不被告知的情況下收到手機廣告,那無疑是造成了對用戶的騷擾,更重要的是用戶對目前的欺詐信息、垃圾信息等已是怨聲載道,而手機廣告似乎與垃圾信息并沒有明顯的界限,對此,符星華稱,這正是缺乏行業規范的表現,用戶無從判斷收到信息的性質。
行業規范的缺失還表現在手機廣告價格的大相徑庭上,移動運營商的廣告為每千個PV為一百元,而其他運營者可能只收30元,所以,廣告主自然會對這迥異的價格產生疑問,據悉,相關部門已經在著手進行行業規范的制訂,甚至于今后手機廣告的效果評估也在考慮的范圍之內。
“手機廣告并非移動營銷的全部,日韓在這方面已經走出了四五年的光景,他們的經驗顯示,除了廣告費外,手機廣告運營者更多的業務收入應該來自于交易的分成!狈侨A說。不過,從目前中國已有的運營模式看,交易分成還沒有被引入移動營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