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容
導讀:無論如何,我國再也不能失去在電信領域的唯一的一次趕超的機會了。誠如鄔賀銓院士所言,我國如果不能及時發展3G,不能成功實現TD-SCDMA的商用化和產業化,電信技術將有可能落后十年——實際上,又何止十年!
近日,中國通信學會通信設備制造技術委員會主任張慶忠,在第三屆中國手機制造技術論壇上表示:經過長時間的準備和發展,中國自有的第三代通訊標準TD-SCDMA產業鏈已經成形,3G手機開始量產,市場也逐漸顯現,2007年可能是中國3G獲得大發展的一年。
應該說這條消息對于期盼已久的電信各企業來說是條好消息,但究竟何時發放3G牌照、如何為3G市場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成為一大頭痛問題。為此,本報記者采訪了國資委研究中心新產業部副部長盧奇駿。
記者:鄔賀銓院士前不久表示3G再等就要耽誤10年時間,那么,如果3G再不啟動是否會貽誤時機?
盧奇駿:3G牌照發放一再推遲必然會對市場發育以及產業的整體發展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從市場需求看,2G無法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移動數據業務需求,因此需要發展3G以及增強型3G技術;從產業鏈來看,無論是設備商還是運營商和服務提供商都需要在3G這一新興技術領域尋找投資機會和新的業務增長點。目前,國外3G發展勢頭越來越好,在日本、韓國等國家,新的電信產業格局正在形成,3G正在迅速向后3G技術和超3G技術演進。綜合國內外情況,我國迫切需要抓緊發展3G,因而及時發放3G牌照非常必要,這是優化電信產業結構實現有序競爭促進電信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前提條件。
但是,政府決策是綜合性的、系統的、全面的決策,必須要考慮方方面面的因素,尤其是要重點支持和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戰略技術TD-SCDMA。鑒于該技術標準的商用化和產業化程度比較低,如果同時給包括該技術標準在內的三大主流制式發放牌照,TD與其它商用化和產業化程度比較高的兩大制式就無法進行有效競爭。可見,3G牌照遲遲不發有其客觀的因素。但在目前TD產業鏈已經成形,技術越來越成熟的情況下,決策部門的思路也會越來越清晰。
記者:關于3G牌照的發放問題已經爭論了很多年,但總是遲遲不見發,很多學者因此把它和中國電信格局欠缺合理掛鉤,您認為這種觀點是否正確,為什么?
盧奇駿:3G牌照發放與電信企業重組有一定的關聯,因為合理的企業結構、產業布局和市場環境可以為3G提供更好的發展機會。但是,3G牌照發放從根本上取決于國家電信產業整體戰略發展的需要。我國已經加入WTO,雖然口頭承諾堅持技術中立政策,但3G發展制式的選擇關乎民族企業的利益,關乎國家利益甚至國家安全,我國在3G發展政策上不必也不應該作繭自縛。
事實上,歐洲和美國從來未曾奉行技術中立政策,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的支持總是不遺余力。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欲躋身發達國家就必須實施趕超戰略,在新興產業領域與先進國家進行全方位競爭。改革開放以來,受錯誤認識誤導,我國錯失了在許多新興產業和戰略產業領域趕超的機會,最典型的例子是上世紀80年代停上大飛機項目,結果在大型客機領域一下子落后了20年,現在想趕超也不可能了。在21世紀,在知識經濟時代,在中華民族全面復興時代,在國家已經確立自主創新戰略的大背景下,我國必須全力支持和優先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TD-SCDMA技術。無論如何,我國再也不能失去在電信領域的唯一的一次趕超的機會了。誠如鄔賀銓院士所言,我國如果不能及時發展3G,不能成功實現TD-SCDMA的商用化和產業化,電信技術將有可能落后十年——實際上,又何止十年!
近來,有些專家對我的“TD先行論”持異議,并列舉了種種根據和理由,如“TD技術落后論”、“技術難以趕超論”、“運營商上TD必死論”、“中國不能違背國際承諾論”等等。持上述觀點的人在思維方法上犯了共同的錯誤,即教條主義和“運營商本位”,只是靜止地看問題,不能發展地看問題;只看到運營商的短期利益,漠視本土制造商和服務商的切身利益,忽視電信產業和信息產業的長遠發展,不考慮國民和國家的長遠利益。只算小賬,不算大賬。當前,如果只支持國外標準,短期內對運營商可能有利,但長期未必有利,而對國家和產業以及消費者而言,可謂“揀了芝麻,丟了西瓜”,是大大的不利。因此,我們在技術制式的選擇上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堅持支持和發展TD-SCDMA的決心不動搖。
發展3G,除了立場鮮明以外,還需要做很多重要的基礎工作。其中最關鍵的有兩點:
一是切實解決網絡基礎資源共享問題。我國在發展3G過程中,應效仿發達國家的做法,對基站的鐵塔、機房、附屬設備和管線等基礎設施采取共用的原則,防止運營商利用擁有的網絡設施抬高進入成本,構造壟斷。鑒于目前靠行政方式難以解決網絡資源的共享問題,加快電信立法已成當務之急。當然我國也可以學習和借鑒西方國家的做法,鼓勵成立專門的基礎網絡設施經營企業,如“鐵塔公司”等,為各個運營商服務,使運營商將競爭的重心放在服務上。
另外一點需要強調的是,必須加強對互聯互通的監管。互聯互通指多業務多網互聯互通它可以為電信產業的技術創新提供廣闊的天地。電信的發展重在建立在新技術上的新服務和新業務,而不是企業之間的相互打擊。而資源共享則是全球的一個趨勢,鑒于3G服務牽涉的利益主體十分復雜,監管部門需要從產業發展的實際出發制定科學合理的互聯互通政策。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
關于3G發展戰略,我曾提出:“政府主導,統籌兼顧,科學規劃,嚴格監管,有序競爭”。如果這五大原則能夠付諸實施,就會為電信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在此基礎上提倡有序競爭,提倡差異化競爭、自由競爭、公平競爭,就會使企業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記者:有相關數據表明目前電信業已經出現失衡的情況,各大運營商之間的差距在進一步拉大,這是否說明需要對現有電信市場進行重組?您認為怎么重組效率更高?
盧奇駿:不可否認,現在電信市場出現了失衡的情況,這其中不僅有橫向失衡,也有縱向的失衡。橫向失衡表現為運營商之間的實力差距越來越大,開始出現一家獨大的局面,縱向表現為整個產業鏈的利潤向電信運營企業集中,而電信制造商的利潤越來越低。如果聽憑這種失衡情況延續下去,勢必會形成新的壟斷,使部分企業(主要是電信設備制造業)退出電信行業,從而危及整個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因此無論是從產業發展角度還是市場競爭角度看,我國電信行業目前確實需要進行重組。那么,如何進行重組?目前有兩種思路:
一是由政府主導進行合并或拆分,按照現在市場上傳言的比如“六合二”、“六合三”或“六合四”等不同的方案進行重組。這些方案表面上有其一定的可行性,有其自身的道理,但實際操作難度非常大,基本停留在理論層面。
大家知道,電信行業非常復雜,企業內部的深層次問題局外者不一定能捉摸透,很難像傳統行業那樣進行資源層面的強制性拆分或合并。如果不能充分實際考慮企業實際和意愿(事實上由于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局外人和政策制定者一般很難了解企業實情),則很難達到理想的效果,往往事倍功半,事與愿違。
另一種思路是由政府引導,使企業按照自愿、自發原則進行并購。其優點在于:首先,容易實現雙贏。它更強調企業的主觀能動性和企業的自主選擇,企業會在權衡利弊之后進行考慮合并或者拆分,這種情況更容易達到雙贏的局面;其次,該重組方式更加強調市場經濟的優勝劣汰,不僅可以使企業擴大規模實力,也有利于增加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所以,我認為這種自愿原則的合并將可能成為主流。
因此,如之前傳言的中國電信收購聯通CDMA網或者GSM網,我認為只要雙方都愿意則可以允許他們進行買賣。現在中國電信集團要向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轉型,需要發展移動業務,收購移動網對中國電信的轉型自然有利,如果聯通認為出售或出租一張移動網對自身有幫助,可以集中精力做某個網,就有可能形成雙贏的結果,大股東(即國資委)也會給予考慮和支持。當然,具體情況還需要具體分析。
記者:從國資委角度出發,您認為重組的目的是什么?
盧奇駿:實際上,國資委的重組目標非十分清晰:首先,推進電信企業的改革與發展,使之加快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其次,使企業做大做強,具有國際競爭力;最后,使電信企業之間形成優勢互補的關系,形成有序競爭,避免同質競爭、低層次競爭和惡性競爭,實現國有資產國保值增值,促進電信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