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于藝婉
摘要:近日,消息人士向天極Chinabyte記者透露,不久前,中國最早也是目前中國市場上最大的互聯網即時通信(IM)軟件開發商騰訊公司以“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將2005年初推出PICA(皮咔)移動IM的北京掌中無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史玉生律師說。“這個案子更有可能涉及的是不正當競爭。”
天極Chinabyte10月10日消息(記者于藝婉)近日,消息人士向天極Chinabyte記者透露,不久前,中國最早也是目前中國市場上最大的互聯網即時通信(IM)軟件開發商騰訊公司以“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將2005年初推出PICA(皮咔)移動IM的北京掌中無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記者多次聯系騰訊首席執行官馬化騰,終因其手機轉至小秘書臺而未果。而騰訊CTO張志東在接受采訪時則稱:“我在公司不負責這方面的事務。”最后,在記者輾轉至掌中無限PICA后,方確定了消息人士的說法。
QQ控PICA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據悉,中國即時通訊互聯互通第一案起始于今年5月,原告騰訊公司將被告掌中無限訴諸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原告的陳述中,除了上述兩個訴訟請求外,原告還要求被告賠償500萬元人民幣。據了解,此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正式進行了受理。
那么雙方究竟為什么對簿公堂呢?觸礁“互聯互通”是最好的解釋。被告公司的PICA是一款免費的、集聊天、交友、娛樂、博客為一體的移動IM軟件。通過PICA,不僅能實現手機與手機的語音與文字的互通,也可以實現手機與互連網之間的信息交流。用戶可以使用PICA中的登陸QQ的功能與QQ好友實現互聯互通。正是因為這一點,才觸怒了一直拒絕在IM領域互聯互通的騰訊公司。騰訊在訴狀中表示PICA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非法技術手段接入原告的QQ即時通信系統,侵犯了騰訊的財產所有權,同時,被告PICA破壞了原告為保護QQ服務器軟件著作權而設置的技術措施,非法使用原告的QQ服務器軟件,侵犯了原告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對此,掌中無限公關部表示:“PICA是根據用戶的需求,為用戶提供了一個通道,用戶可以運用PICA所提供的通道登錄QQ,免費與自己的QQ好友實現互通。這樣,用戶就可以不受任何限制,隨時隨地與自己的好友進行交流。該功能是以實現互聯互通為目的,不違反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
“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現在有關著作權侵權的問題越來越復雜了,要看被告是否在技術上復制了原告的軟件、目標程序等,所以,被告是否對原告造成侵權很難說。”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史玉生律師說。“這個案子更有可能涉及的是不正當競爭。”
這一點恰好也是騰訊的訴訟重點。騰訊在訴狀中表示,移動QQ用戶繳納的服務費是其主要的收入來源,2005年7月,他們發現移動QQ用戶的注冊數量明顯下降,公司移動QQ服務的營業收入同時大幅下降,騰訊隨即進行了調查。
原告公司經營的移動QQ是要向用戶收費的,但是,PICA用戶卻可以享受到和通過原告注冊的移動用戶完全一樣甚至更多的服務內容,卻無需繳納移動QQ服務費。騰訊認為PICA采用了不正當手段,借助原告在業界的極高知名度和眾多客戶資源,宣傳和提升自己的即時通信服務,構成不正當競爭。
根據艾瑞《2006年中國移動IM研究報告》的數據顯示,騰訊2004年第一年推出移動QQ,注冊用戶量達到約150萬人。2005年,移動QQ注冊用戶一度達到約480萬人,預計2006年移動QQ的注冊用戶數將達到660萬人左右。而PICA從2005年初開始進行推廣,注冊用戶數量目前已經超過400萬。
也許是被告的悄然崛起使騰訊意識到了威脅。騰訊在訴狀中指出,PICA作為移動即時通信領域領先的經營者,免費向網絡用戶提供移動即時通信服務,是一種低價銷售的行為,同樣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騰訊能堅持多久?
“目前,占主導地位的IM企業一般都不愿意互聯互通,用戶規模就是競爭優勢,一旦實現了互聯互通這個優勢就不明顯了。例如,MSN在國內的普通消費者用戶市場不占主導地位,所以,他們選擇和雅虎通結盟,但是在企業用戶市場,具有優勢的MSN卻并不愿意跟其他企業結盟。”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通信信息研究所賀寧說。
去年底,雅虎中國宣布,雅虎旗下的即時通信軟件“雅虎通”和微軟旗下的同類產品MSN將實現深度互聯互通,(目前兩者已實現了互聯互通)同時,國內多家即時通信廠商也已經表示愿意加入這個共同聯盟。但是,唯有國內IM老大騰訊拒不接納這一模式。馬化騰曾有這樣的說法“我不覺得QQ封閉,那叫QQ的核心競爭力。”
“按說互聯互通應該是在雙方相互知會的情況下達成的共識,PICA所說的與QQ的互通只是緣于用戶的需求,未免有些牽強,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互聯互通屬于灰色地帶,誰也不能說這樣的做法就一定不可以。”BDA分析師張宇說。
對此,賀寧也稱:“我們內部也對IM互聯互通的問題持有不同意見。這種利益再分配牽扯到多個方面,目前,政府對電信網的互聯互通有明確要求,但對互聯網上的業務還沒有太多監管。最近,移動IM正在興起,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作為這一市場的后來者,很愿意跟占主導地位的IM企業互聯互通。”
正如賀寧所述,中國移動的IM軟件飛信已經在進行內部測試,據稱今年晚些時候將投入商用,而中國聯通也表示要于近期推出類似產品。有說法稱,移動運營商要對IM 進行壟斷,而賀寧則認為,運營商更愿意借力打力,那么,騰訊的態度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此時,騰訊因互聯互通和因此而造成對其用戶的分流而選擇了將PICA告上法庭。讓其它IM分享自己龐大的用戶資源,將使得自己的利潤大幅下降;拒絕與其它IM互聯互通,又會流失大量的用戶,最終也會造成企業利潤的流失。在“互聯互通”這把雙刃劍面前,騰訊將怎樣抉擇與移動運營商IM業務之間的合作呢?